言潘小说馆>竞技>暗黑迦勒底二三事 > 父慈子孝(1)
    “嗨伊格,你假期打算怎么过?”

    人来人往的学校广场上,一名金发蓝眼的青年正大步流星地匆忙赶路,即使有人紧赶慢赶地跟他聊天也是爱答不理的。

    “能怎么过,回伦敦呗。”

    被称为“伊格”的青年相貌俊丽到令人难以逼视,身上又是一水儿的看起来就格外昂贵的衣料,长相优越家境又好,据说是哪个新兴富人家的少爷,不受欢迎是不可能的。但他却鲜少参与年轻人喜欢的社交活动,什么俱乐部啊酒吧啊一概不去,能交心的朋友也不多,眼下追着那双大长腿直跑的就是其中一个。

    “别开玩笑了老兄……就当是陪陪我行不行,来一场短途旅行吧。不会花太长时间,结束之后你还是可以回伦敦啊。”

    “谁要陪你——对了,你应该没背着我答应些有的没的吧,文森。”被人这么死皮赖脸地纠缠,金发青年也有些不耐烦了,挑着眉毛看着身旁的眼镜小胡子青年。

    在普林斯顿,能找到和自己“志同道合”的伙伴并不是一件容易事,因此、即使文森和自己的性格完全是南辕北辙、一个地球仪上的两极,他也没有干脆地放弃这段人际关系的念头。

    或许是遗传自他的父亲,他对任何社交活动都不是很热衷,比起吃吃喝喝观赏类人猿,还不如自己一个人看书,起码足够清净。而文森却完全不这么觉得,他简直像有社交依赖症,一天不跟人一起玩点什么、聊点什么就浑身不痛快。

    没有规定说性格不同的人不能成为朋友,但往往会带来许多麻烦。譬如,文森那过于广泛的交际圈经常有意无意地投射到好友身上,金发青年那张漂亮到惊世骇俗的脸令无数人趋之若鹜,但他本人严防死守得紧,别提胡搞乱搞了,整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也就只能吹吹“耳旁风”,从文森那边侧面下手。

    “没,我怎么可能会擅作主张,只是问问你而已,你上次不是说、对奥列格教授的某个理论很有兴趣么,正巧有个学术交流论坛,他到时也会参加。”

    “唔……”这就难怪了,青年陷入了沉思,好半天才咬了咬嘴唇,摇摇头,“不,这次就算了吧。”

    “因为要回家?”文森咋呼起来。

    “……嗯。”

    “虽然早就习惯你这样了……但天哪、我亲爱的伊格宝贝,你都二十岁了,我实在不理解你老家到底有什么地方那么吸引你。你建了自己的秘密基地么?”

    “滚,”青年没好气地踹了满脸痛心疾首的演技浮夸的好友一脚,“关你屁事。”

    他对伦敦、对那个冰冷的“家”,乃至于对这个世界本身都不怎么在意,唯一牵动他心弦、让他无论如何都想早点见到的对象,仅限那一个人而已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英格拉姆拎着行李箱进门时,偌大的客厅一片寂静,连灯都没开,好像根本没住着人似的。

    他习以为常地将箱子靠在墙脚,轻手轻脚地循着记忆摸到了那个熟悉的房间,这个家里平时只一个人住,当然也不会多此一举地锁门,虚掩的门内是柔和舒适的光线,屋里开着灯,而且还时不时响起噼噼啪啪的打字声,确实地听到这声音的时候,他的心才算是落了地,就闪电般推开房门、冲向书桌,从椅背后面一把抱住了一个人的身体。

    “爸爸。”

    他把头埋在对方的颈间,闷声道。

    “放假了?”被死死抱住的男人连动都没动,淡淡地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简短到不能称作对话的对话之后,两人就沉默了下来。被抱住的那个继续专心致志地打字,抱人的那个也没松手的意思,借着这个姿势四处观察起来。

    他的名字叫英格拉姆,没有姓氏,究其原因,是他的爸爸也没有姓氏。虽然爸爸说他也可以随母亲那一方叫英格拉姆·勒·菲,但他不知怎的,打心眼里就非常抵触。说到底,他根本未曾见过那个叫什么勒·菲的男人一眼,即使那是他的“母亲”,他又怎么能心甘情愿地冠他的名呢?